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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发表时间:2022-08-10 10:30 一、考试类别 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附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二)符合水生动物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附件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水生动物类考试。 (三)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四)2012年以前(含2012年)依法备案(登记)的乡村兽医,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或水生动物类考试。 三、报考方式与时间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4门科目,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考全部4门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1-3门)。 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计算机上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进入“执业兽医专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考试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考试相关操作。 网上报名时间为2-3月。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获取详细操作流程。 四、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按要求进行缴费。考试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五、考试时间、方式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为7月份,考试方式:闭卷、计算机考试。 考试科目: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 六、考试分数 每门科目100道题,每道题1分。 七、考试合格成绩认定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3个连续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视为考试通过。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考试合格总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公布。如4门科目总分未达到考试合格总分数线,但单门科目达到60分的,视为单科成绩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予以保留,3年内有效。 八、资格申请和授予 在广东省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九、证书补发 往年在广东省获证的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选择广东省内任意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1日-7月1日,证书领取时间、流程和要求以广东省公告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考试成绩达到执业兽医师资格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可重复 附件:1.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2.水生动物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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